除了申花,沈阳、山东、辽宁足球俱乐部也都是陆俊的“主顾”。从1999年的沈阳海狮身上,他收受3万元;从2000年和2001年的山东鲁能身上,他伙同他人,分两次收受了18万元,其中自己就拿了15万。
不仅“零售”,还可以“批发”。辽足俱乐部1999年曾先给了10万元的银行卡给陆俊,含义当然不言而喻。陆俊收下后,在1999年至2002年间多次执法辽足的比赛。
陆俊还当过“中间人”。1999年,身处降级圈的广州松日俱乐部总经理王学智“有了想法”,陆俊就为他拉上了同样处境不妙的沈阳华晨金客俱乐部总经理许晓敏。当时的保级形势十分微妙,沈阳除了自己要努力挣分外,还需要广州输球,于是就有了以120万元买一场球的口头协议。12月5日,广州松日2∶3输给天津泰达,沈阳如愿保级;而广州松日降级了,松日的总经理却拿到了120万元!这120万元中,有10万元就是陆俊的好处费。
1994年的甲A联赛首场比赛,陆俊是主裁,而龚建平是助理。在龚建平案发之后,陆俊曾十分触动。但“金钱的诱惑”和形同虚设的监管机制,使他继续沉沦,直到东窗事发。(新华社记者 树文 李铮 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