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安房一家三口住在二楼的左手间,说话声大点,右侧的三弟家就能听到。
张安房的女儿张楠,其卧室没安门,有时她看着书,父亲就进来了。张楠提过好多次意见。孩子大了,要隐私空间了,这点张安房知道。
张安房没想过买商品房。他算过,朝阳街这个地段,是蚌埠市的核心区域,以他每月一千多的收入,三个月工资才买得起一平方米。而要是买到偏远地区,他也不乐意。
2005年,传来消息,蚌埠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对这片棚户区进行改造。拆迁安置还在原地。
通知下来的那天,张安房哼着小曲儿,让王爱玲买了些好菜。他告诉女儿张楠,以后就能住上带厕所的亮堂房子,女儿也能有自己的独立卧室了。
拆迁政策很快发下来。
蚌埠市政府第12号令《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张安房仔细看过。按照政策,张家可以获得15.6078万元的货币补偿或者等面积的房屋产权调换。
张家被认定的房屋面积共104.33平方米,房地产公司给出的补偿是:置换一套等面积住房,并交付开发公司房屋新旧差价10万元左右。
拆迁时,张家的两个女儿已外嫁,剩下四兄弟和父母同居。
张安房觉得补偿不合理,“你不拆迁,我们还能住。拆了,给我们一套,弟兄四个怎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