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解释,这份文件报批的程序是出租车公司向旗交通局申请、旗交通局向旗政府申请、旗政府再向市政府申请、市政府批下来后运管部门才能给发证让上路运营。乌兰察布市政府曾下过一个文件要求暂停办理旗县出租车手续,但维星出租车公司的事情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当时出租车手续的申请没有现在这么复杂,但需要旗政府的批复文件。
李志国说,维星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从办理牌照的那一天就无法上路运营,如今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经超出了经营年限。
李志国同样买了一台出租车至今无法运营。他说,当时购进14台出租车是当时的政府答应让买进后试运营的,可分管的副旗长调走后就没人管了。李志国已经不记得自己跑了多少趟旗政府,得到的答复只有“会同有关部门再调研调研”。
察哈尔右翼前旗分管交通的温副旗长说,他刚分管交通,维星出租车公司的事他不清楚。
还有4年即要报废
“当时旗政府、旗交通局同意成立维星出租车公司,并同意购进14台出租车试运营,是政府行为,不能因为领导换届就没人管了,政府的不作为让我们很失望。”李志国说,这14台出租车买了4年了,最少的跑了两万多公里,多的才跑了8万多公里。根据规定不管你跑了多少公里,运营车辆8年就报废了,我们的损失谁来赔偿?
察哈尔右翼前旗信访局局长贾月利说,虽然市政府曾有文件要求暂停办理旗县出租车手续。但维星出租车公司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当时市政府还没有出台暂停办理旗县出租车手续的文件,应该特殊对待。他已经跟分管领导商量将维星出租车的情况向市政府打报告,争取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