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与这篇报道说法类似的消息出现在了众多媒体的显要位置。然而三天之后,国税总局发表声明称,报道中提到的公告纯属伪造。国税总局的官方网站上也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个“47号文”。那么,这则被网友叹为“史上最难分辨的新闻”靠什么以假乱真呢?
这篇所谓的“47号文”用语专业、体例规范,和政府部门的正式公告看起来极为相似,这样一篇制作颇为精心的文稿究竟从何而来?
网络上一些参与讨论的会计人士将线索指向了一个业内著名网站——中国会计视野。记者在这家网站中检索“47号文”发现,假公告的原文已被删除,而残留的链接则显示这篇文章的发布时间是8月13日;而浏览过该网站的业内人士则表示,“中国会计视野”发布的消息也是“转发”,消息的上一站是个名叫“税屋”的个人站点,至少在12日“47号文”就已经出现了。
昨晚,小型税务网站“税屋”的首页上出现了一则“郑重声明”,声明称自己并非公告的伪造者,而同样是“在未能严格审核的基础上也在第一时间转发了47号公告”。看来这则假公告的原始出处还得国税总局进一步调查。
假公告经“中国会计视野”这家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主办的业内著名网站转载,可信度增加了不少;再由权威纸媒进行报道,愈发显得真实。
巧合的是在8月13日下午,也就是假公告开始大范围传播的同一时间,新华社发布了一篇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答执行新个人所得税法3大问题”的报道,同样事关个税,同样是关于国税总局报告的解读,不同之处在于这篇报道解读的是国税总局7月29日发布的“46号文”,即《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而且没有提及年终奖可能存在“多劳少得”的问题。这则真实报道的发布让同一时间传播的假消息更加“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