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上海规定人均租房不得低于5平米
本月13日,上海市公布了新修订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确了居住房屋的最小出租单位以及人均最小租房面积。
新办法明确了“最小出租单位”,规定必须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同时强调不得分隔搭建出租或者按床位出租,也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出租供人员居住。《办法》同时明确“最低人均承租面积”,即以一套住房中居住空间为基准,人均不得低于5平方米,并规定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居住房屋,不得出租用作单位的集体宿舍。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两岸新闻 台湾新闻 港澳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