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带车求职”目前仍处于灰色地带。一些出租车司机和汽车租赁公司认为,“带车求职”者没有办理营运证,也不缴纳各种税费,应该属于非法营运。济南市客管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非法营运是指没有经过相关部门许可,从事营运的行为。虽然带车求职者也具有营利性质,但目前并没有纳入非法营运的管理。济南市历下区交警大队的孙明东也表示,由于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带车求职”是非法行为,所以很难将其界定为“黑车”。
记者调查了多名“带车求职”者发现,“带车求职”因为期限不固定,都不签订劳动合同。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的魏代京律师认为,这一状况带来不少隐患。比如,雇用过程中司机受伤、被骗,会增加维权、索赔的难度;这些私家车属于个人,一旦发生事故,雇用者的利益也难以保障。因此,他建议,“带车求职”作为一种新兴的就业方式,不应一棒子“打死”,但是必要的规范措施不可缺少。相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将其纳入规范管理的体系中。(记者 吴允波 实习生 张治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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