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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工捡2万元带回家过夜 因“归还不及时”被开除

时间:2011-02-26 11:26   来源:扬子晚报

  归还不及时 “拾金不昧”遭开除

  刘女士没想到,她自己眼中所做的好事,却成了被砸掉饭碗的缘由。第二天,她一上班,就被服务区清洁服务项目负责人通知,因她捡到他人失物后归还不及时、不积极,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被解聘。

  对这个结果,刘女士称自己“冤得没处去说理”。她告诉记者,自己2008年6月到这个服务区做清洁工,也对服务区内装有监控的事很清楚,自己不可能在监控的监督下,还将捡到的钱包据为己有。“我凭良心讲话,一个女人,哪会想得那么复杂,怎么会做这种事?”她对公司将自己解聘愤愤不平,“我捡了钱包,分文不少还给了人家,现在还把我开除了。真是好事做不得,做了好事也会成坏事……”

  既然捡到的钱包已经还给失主,为什么服务区还要开除刘女士呢?昨晚,记者希望找到服务区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但多方联系未果。24日,沈海高速如皋服务区清洁服务项目负责人杨先生在接受南通电视台采访时,承认公司开除刘女士,是因为她捡到钱包后归还不积极。“根据相关制度,工作人员捡到失物后,应及时交给单位或失主。”杨先生说,高速公路服务区是服务性行业,工作人员应注意自己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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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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