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二:“真的只是很小的事,我没想杀他”
被判处死刑后,刘伏兴不停地说着一句话,“真的只是很小的事,我没想杀他”。一时的冲动,让这个刚过23岁生日的男子将付出生命的代价。
刘伏兴是某汽车维修厂的员工,和死者龙某以及周某都是同事。事情缘于一起很小的口角之争。2009年10月2日17时许,刘伏兴、龙某、周某在烤漆房做事,刘伏兴给一台维修车辆做烤漆的底灰,周某责怪他灰没抹好。被人批评,刘伏兴不高兴了,两人发生争执。一起工作的龙某将两人扯开。
可刘伏兴越想越不服气,于是返回宿舍拿了把折叠刀放在裤子口袋里,然后回到修理中心的工作间,找到周某并反复质问,双方又发生拉扯。这次两人再次被龙某及其他同事扯开。
周某及龙某返回烤漆房做事,刘伏兴跟随到烤漆房,第三次与周某争吵,这次,他还和龙某发生了争执。龙某起身将刘伏兴推到烤漆房外,刘伏兴将口袋内的刀拿出,再次跟上龙某,龙某便将刘伏兴推倒在地,刘伏兴爬起来后,打开折叠刀,右手持刀朝被害人龙某左侧颈部刺了一刀,随后立即逃离现场。龙某被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昨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刘伏兴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宣判,被告刘伏兴被判处死刑。死者龙某的父亲听完宣判后的第一句话是:“我儿子才19岁,比他小了5岁啊!”
法律解读:法院认为,刘伏兴工作过程中与同事发生口角后,怀恨在心,先邀集同乡企图报复,在同乡拒绝后又准备凶器到工作场所三番五次纠缠、挑衅,并趁他人不备捅刺他人身体要害部位,致人死亡,主观恶性大,犯罪后果极其严重,遂判处死刑。(潇湘晨报记者 任文婧 实习生 杨柳 通讯员 胡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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