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要1万,给几百就成”
记者:你有工作吗?家里情况怎么样?
孙万祥:三四十年前,在一个模型厂上班,后来倒闭了,就一直无业。后来爱人和我离婚了,有一个孩子跟着我。他今年28岁了,工作时间也不长。每次找工作,还得交500元介绍费。
记者:怎么想到去“碰瓷儿”?第一次怎么开始的?
孙万祥:就是穷啊,生病也不能报销,这几年才吃上低保,一个月470元。我还要花1000块钱租房,和儿子住。我得要点钱吃饭啊,看电视上有这样的(碰瓷儿)。第一次是八九年前,一个晚上。一辆出租车过来,真撞骨折了,司机给了我几百,当打发要饭的了。
记者:都选择什么目标?问人要多少钱?
孙万祥:哪儿都去,最远到过密云、延庆啊,找十字路口,盯出租车司机。司机拐弯时速度慢,我推自行车过去,往那摔一跟头儿。先要个5000或1万的,给几百就行。
记者:拿到钱,安心吗?钱都花哪儿了?
孙万祥:穷,没钱怎么办。要吃饭、抽烟、交水电费啊。
记者:不怕撞伤或者被抓?孙万祥:怕也去,没钱花啊,死就死了,我六十多岁了。
记者:儿子知道吗?他埋怨你吗?
孙万祥:不知道,他从分局知道的。他接我时说这是犯罪又危险,他不高兴。没出事时,他说我要钱没钱,要房没房。
记者:你后悔吗?现在在敬老院怎么样?
孙万祥:不后悔。虽然在这不自由,不能出去,不能看电视。
记者:以后还干这个吗?孙万祥:不了。我上电视了,他们都会指着我说,就是他,就是他,没面子。(记者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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