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有罪但没钱赔”
案发后,孙万祥被关押在看守所。经检查,其有脑血栓后遗症带来的右侧半身不遂、语言障碍、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不适宜关押,最终,他被取保候审。他的儿子每月交纳1500元费用将他送进敬老院。
考虑到他身体不好,法院决定在敬老院开庭。中午12点,孙万祥被法警推进一间会议室,审判正式开始。
面对指控,孙万祥简单地回答称:“起诉的事实都存在,我认罪”“(你问我)去了多少次?都没数了,每周都去吧。”
孙万祥说,开始是真撞,他还撩开上衣,让法官看他前胸的伤。最后陈述阶段,他称,他没钱还给受害者。
孙的辩护人则提出,部分事故没有报警,无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定罪证据,且考虑到孙的身体,建议从轻处罚。
检方建议判6-8年
公诉人认为,孙万祥诈骗13万余元,犯罪时间长、人数众多,综合考虑其年龄和身体状况,建议法院在6-8年间量刑。
最后,公诉人正告孙万祥:“虽然你是一个老人,但希望你不管是在养老院还是在哪儿,都应该思考对受害者造成的不安,真正地忏悔自己的罪行。”
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