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
申请文物认定
频频遇冷
在去年梁林故居遭到部分拆除的时候,有文物专家指出,众多名人故居得不到保护的关键原因在于立法的缺乏。
但在随后国家和北京分别出台实施《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之后,情况似也无实质改观。
中国文物学会会员、城市历史建筑保护者曾一智在该办法出台之前便向北京市多个区县陆续提交了50多处单体建筑及5个建筑群共2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申请。
曾一智发现,该办法出台后在现实中却添加了很多附加条件。有区县直接告诉她:那些政府已经做了行政许可的拆迁项目,不再作为文物认定的对象。有的区县说她作为一个文保人士,并不是建筑的利害关系人,不具备申请资格。
到现在为止,2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申请中,有的项目甚至已经在等待的过程中永远消失,却仍没有任何明确答复。
这不免令人疑惑,为什么有了法律规定,文物保护依然困难重重?
“现在的问题,不在于立法。”曾一智说,目前的各种法律法规已经涵盖了大多数的文保问题,关键在于有法不依,在于文保工作中“权大于法”的现实。“这需要决策者认识到文化的深层价值,具备长远的眼光。”
CHP有关负责人吴黎黎认为,文物保护必须依靠公众的参与。
而在梁林故居保护中奔走呼吁,起到重要作用的新华社记者王军则表示,实现文物保护,最终在于文物保护的全民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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