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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送女子回家被控强奸 两年后当事人承认诬告[图]

时间:2010-09-01 13:56   来源:大河网

  “被强奸者”赶到监狱向犯人道歉

  1984年,受害者王玲自称经受不了“内心的煎熬”,站出来向有关部门反映“诬告刘国强”的经过。

  此时,刘国强已在狱中改造近两年。

  王玲在这份抬头为“尊敬的市各级政府”的信件中写道:“我在无奈的情况下,错告了刘国强……我愿向政府检查,并向刘同志赔礼。”

  王玲称,那一夜过后,她在女同事家睡到上午8点多,去电影院找钥匙,见到男友张兴,就说了发生的事。

  “可他(张兴)说:你一夜没回家,肯定没干好事,你去告他强奸你了。我不去,他就在大街上打我,把我打得顺口流血……在他的暴力和逼迫下,我出于无奈,才同他一起到了公安局。”

  “去前他一遍遍地交代,叫我如何如何说。结果到了公安局,我哭得说不成话,公安局的同志就说,你们回去写份材料吧。张兴就拉我到他住的地方,逼着我写材料。我不写,他说你白天到公安局说了,现在改口也晚了。我借口头疼不写,他就根据我的口述,捏造了假材料让我抄,我说没有的事我不抄,他就用皮带抽我。”

  “后来他看来硬的不行,就对我说,你抄吧,写出来后我也不会以此为借口抛弃你的,如果你不抄,我决不饶你,让你一辈子不得安生。在他的诱骗威逼下,我违心地抄写了那份丧尽天良的假材料。”

  “事过不久,张兴对我的态度就变了,他借刘国强的事同我断绝关系,并吓唬我:你如果说出此事,肯定会定你诬告罪。我这时才醒悟,告刘国强是张兴事先设计好的圈套,为的是甩掉我。”王玲在信中称。

  这封信的落款是1984年7月31日,此前的5月5日,王玲已将同样内容的信寄给了公检法等部门。

  这一次,王玲除了把信亲自送到有关部门外,还把一盘录音带一并送去。录音带里,是她对诬告刘国强过程的详细陈述。

  但王玲的信件未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王玲找到正在劳改的刘国强,除交给他向有关部门反映的信件及录音带外,还当面道歉,说对不起他。

  此后不久,王玲结婚成家。而刘国强出狱后妻离子散,不得不四处流浪。

编辑: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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