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时政 | 本网快讯 | 两岸 | 国际 | 港澳侨 | 热点新闻 | 大陆纵览 | 社会 | 财经 | 教育 | 军事 | 科技 | 传媒 | 奇闻趣事 | 新闻发布会 | 新闻人物

江苏男子采集公民信息牟利出售 遭遇法律真空未批捕

时间:2010-07-23 10:16   来源:法制日报

  概括性说法致法律真空

  相关司法解释亟待出炉

  然而,就在警方投入警力破案后,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却遇到了法律障碍——从网络上搜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如何定性?是否属于非法获取的范畴?

  是否构成犯罪,两种观点可谓南辕北辙。

  “无罪论”者认为:甄某的信息来源以网络搜索和与他人交换为主,从网上搜索和与人交换不属于秘密窃取,不能认定为非法获取手段,且虽然出售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但是购买者主要用于发广告、拉生意等用途,没有因为公民个人信息出售造成其他违法犯罪等严重的后果。

  而主张对其以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惩戒的一方的理由则是,甄某为牟利大量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信息获利,属于出于非法目的收集,且交换也属于交易形式一种,与购买本质一致,其行为同样侵犯了公民的信息安全,破坏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

  记者了解到,由于此类案件还没有明确司法解释,两种观点的不同直接导致了各地在处理时具体理解的不尽相同,一定程度影响了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效果。

编辑:吴怡

相关新闻

图片

本网快讯

热点新闻

奇闻趣事

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