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土地换户口”
可办城市“绿卡”
《意见》还探索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置换城镇户口办法。户籍在城镇周边的农民,在城镇稳定就业5年且自有住房,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将宅基地使用权交回的,积分未达入户条件也可以直接申请入户城镇。
另一方面,对达到入户城镇积分条件,但不愿意交回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农民,可以拿城市“绿卡”——创造性实施农民工城市居民居住证制度。“绿卡”在《广东省居住证》上作标识,持有人除可以享受居住证一切权益和公共服务外,还可以在居住地享受子女义务教育、高考、参军入伍待遇和权益,创办企业的可以享受户籍居民同等补贴扶持政策、领取各级科技项目资助资金,以及申领廉租房、社会救助等等。“绿卡”有效期3年,持卡人可以在此期间选择是否真正入户城镇。
广东省有关部门表示,在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具体办理方面,将敦促各级政府简化手续,设置专窗,开辟绿色通道,实施“一站式”便利服务。
广州市社科院城市管理研究所所长黄石鼎认为,城市化是一个老话题,但农民工的身份认同却越发受到重视,过去的制度只能让他们离开流汗奋斗的城市无奈回到家乡。新生代农民工已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体,成为城乡建设舞台的主角。由于生活环境、知识文化各方面的原因,新生代农民工在技能素质、思想观念上都不同于他们的父辈,更加渴望进入、融入城市社会并获得城市认同,更加渴望转变为“市民”,在城市稳定地工作、生活。
黄石鼎说:“新的积分入户模式和居住证为他们提供了新出路,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和积极性,是户籍制度松绑的新思路,同时也要求城市本身必须承担更大的义务和责任。”
据了解,目前在广东工作的外省农民工可以通过《关于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入户。(记者 邓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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