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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患梅毒QQ群里信息“被公布” 疾控中心回应

时间:2010-06-02 14:42   来源:红网

  回应

  想通过志愿者找人

  记者来到望城县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找到了当事工作人员。“在工作的QQ群内公布初筛阳性检测结果属正常的工作联系。”该工作人员说,其目的是想通过志愿者找寻初筛阳性的人群来进行确诊。

  该工作人员说,今年5月上旬,该处按照国家中盖项目要求,开展了男男同性恋自愿者初筛检测,有数名男男性行为(简称MSM)人群来做了HIV抗体、梅毒和丙肝项目的检测。“可是来检查的人用的都是化名或者代号,只有在群内公布通过志愿者帮助才能尽快与其取得联系,让他们尽早来做确诊。”最后,她表示,“今后我们会先想办法找寻当事人,实在找不到,再请相关机构协助,检测结果也不会再在QQ群透露了。”

  表态

  长沙疾控:今后注意改进方式

  “中盖项目管理群,是为方便工作交流的群。”长沙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科长黄竹林表示,虽然在群内有部分民间组织,但都有基本的道德素养。“该处刚开展男男同性恋的工作,经验不足,考虑问题可能不太周全。”黄竹林表示,他们已经跟望城县疾控中心取得了联系,并提醒该中心今后注意工作方式。

  黄竹林介绍,近两年来,长沙市疾控中心开展了对男男性行为(简称MSM)人群艾滋病感染情况监测,结果显示:长沙市MSM 感染率达3%-5%,艾滋病毒正在男男性行为人群间快速传播,“我们也希望高危人群能够积极的去相关疾控中心做检测。”

  同时,提醒市民如果有了高危行为,想及时知晓自己的健康状况,可在长沙市任何一家疾控中心免费获得防艾知识咨询及检测服务(长沙市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731-84710279)。

  律师说法

  属隐私,QQ群公布不妥

  记者在《艾滋病防治条例》看到,相关机构进行艾滋病流行病学调查时,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湖南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将检测结果在QQ群公布,如果是官方行为,还是有些不妥。这种生理的隐疾信息属于隐私范围。所透露的侧面信息如果可以反推出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并让患者隐私受到侵犯,应当予以停止。(吕菊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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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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