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象二:向历史“套近乎”,给本地“争名人”。去年,湖北安陆、四川江油为争夺“李白故里”,闹得沸沸扬扬。今年,为争夺“赵云故里”,河北正定县、临城县同样争得不可开交。算上以前的曹雪芹、西施、老子、墨子等历史文化名人故里之争,甚至牛郎织女、梁祝等传说故事发生地之争,形形色色的“争名人”现象俨然成为中国旅游文化界的闹剧。
怪象三:“人造景”贪大求洋,“真遗产”遭受冷落。一方面任由历史文化遗产破落衰败,一方面却热衷于大兴土木建人造旅游景观,搞“面子工程”,这种现象在一些地方屡屡发生。在争夺“赵云故里”的河北正定县,一处重点历史文物竟被开发成餐厅。人口不足13万人的陕西凤县,曾规划投入6.5亿元开发五大景区建设5个公园,并在县城周边山体上设置2700余盏灯以打造“月光之城”,遭遇公众质疑。当地不少居民认为,县政府更应该投资开发本地丰富的民间歌曲、民间故事等文化资源。
引入监督问责机制 杜绝“争文化”变“争政绩”
当前旅游文化产业中出现的诸多“怪象”,表面上是在“争文化”,实质上是在“争形象”“争利益”“争政绩”,反映出盲目发展地方经济、提升地方形象的躁动心态,背后折射的是一种畸形的政绩观和发展观。
“文化旅游开发应该有道德准入原则。”山东师范大学旅游系教授何佳梅指出,文化旅游业为群众提供的是特殊的精神产品,符合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是基本底线,社会效果是第一位的。开发文化旅游项目时,政府部门有必要在规划和立项等环节,对“社会道德和精神层面的内容”进行审核。
“以开发《金瓶梅》旅游项目为例,应以塑造书中主要反映的市井文化、侠义文化、美食文化、风土民俗为主。”何佳梅教授说,如果拿低俗、色情等枝节、低级的东西当卖点,“那就纯粹是为挣钱而挣钱了”。
针对混乱的“名人故里之争”,中国旅游研究院专家马晓龙表示,花样繁多的“名人故里”争夺大战,消耗大量行政资源和精力,政府部门对此不能听之任之。
有关专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规定,探索实行相关认定批准制度,以从源头上解决历史名人之争。
“治理文化旅游开发之乱,急需建立科学决策和监督问责机制。”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马广海等专家说,文化旅游开发有别于一般招商投资项目,启动时必须专家论证、科学规划,严防变成政府领导的“拍脑袋”工程。同时,在形成开发方案后,应引入群众监督机制,通过公示、听证等方式征求当地居民意见,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旅游文化项目成为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和“垃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