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收费发票(见图)上看到,收入项目一栏写的是“单位与个人往来款”,备注上写的分别是“编制使用费”和“人事代理费”,发票上盖着县编办、县人保局的财务专用章。
该县编办主任秦国庆表示,收了4名调动教师的“编制费”。根据他的说法,收取编制费主要是为了平衡全县教师资源,使城区与山区教师结构更合理。“城区教师编制都满了,而山区老师不够,不愿去,教学都没法组织。”但教师们却反映,需要调动的20多名教师中,大部分都已经缴纳“编制使用费”和“人事代理费”。
此事被曝光后,秦国庆表示,已经召开主任办公会,退还所收的费用,并“迅速采取整改措施,汲取教训。”
而收钱的另一单位——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承认收了钱。局长况德萍说,确实收了10多位调动老师的“人事代理费”,大约3万多元。给出的理由是:一些老师长期在山区小学或偏远地区任教,因为需要照顾家庭而要求调到城郊学校,由于提出这种申请的老师比较多,为了控制都往城区或城郊调动的趋势,所以收取这笔费用。不过况德萍宣称,“最高的收3000元,有的收1000元,有些在山区或偏远地区工作10多年的老师,分文未收。”
况德萍说,因为一些教师不愿意在偏远地区教书,要求调到县城,导致偏远地区师资力量不足,而城区教师却严重超编,造成浪费。而在偏远地区教书的教师每个月都是有补贴的,“收取调动教师的‘人事代理费’,是想让偏远地区的师资力量能够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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