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村干部向巡察组反映:“2013年11月份,村党支部书记梁光良、村委会主任梁天里等9名村干部在已分两次领取年度岗位补贴的情况下,每人又私自领取了1000元的误工补贴。他们太不讲义气了,故意撇开我们这5个人。”
巡察组翻阅账目后发现,2013年10月1日,该村给14名村干部发放1至9月工资共计65910元;2013年11月21日又发放了两笔钱,一笔是14名村干部2013年工资共计6.38万元,另一笔是9名村干部误工补贴费共计9000元。
巡察组找梁光良谈话,询问这些葡萄的具体去向。他却只谈自己的功劳:“我于2011年10月开始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这几年争取了几个自然村的联网道路水泥硬化和康居工程等工程,获得各级补助资金上百万元,减轻了村级负担,极大改善了群众出行和住房等问题。”
“葡萄是用来干什么的?”
“葡萄是我们村里的特产,当时应该是……我们几个村干部商量,好像是……给帮助过我们村的人送几箱葡萄表示感谢。”梁光良支支吾吾地说。
“需要这么多葡萄吗?”
“一部分送给曾给我们村帮助的人,嗯嗯……还有一部分送给自己的亲朋好友了。”
“你没意识到这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吗?”
“中央八项规定我是知道一些的。给那些帮助过我们村的人送些土特产,这是人之常情,你们管得也太宽了吧。”梁光良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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