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
按照《关于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十九大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带头尊崇党章、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具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中组部负责人在介绍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时说,在组织考察阶段,要严把人选政治关,着重了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党忠诚,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等方面的情况。严把人选廉洁关,认真落实“四必”要求,即所有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必审,纪检机关的意见必听,违纪违法线索具体、具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考察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坚决防止“带病提名”。
河北省一名企业负责人没有料到,由于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履行劳动合同方面存在问题,他被排除出了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原来,河北省有关部门在对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听取意见和考察时发现,有4名考察对象存在河北省一份“负面清单”中所涉及的问题。经河北省委研究,不列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为把好党代会人选“政治关、廉洁关、素质关和结构关”,河北省制定了《党代会代表人选推荐提名考察审核办法(试行)》,涉及该办法规定的13种“负面清单”情形者,一概不推荐。
这些“负面清单”列明的情形包括:政治上有问题,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阳奉阴违、各行其是、妄议中央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等等。
北京市对推荐人选实行两次审查,第一次是由各推荐单位初步审查,重点是查阅档案、个人事项报告、年度考核结果、遵纪守法状况等;第二次是市级联合审查,市委组织部会同纪检机关和政法、信访等22个部门对推荐人选开展联合审查。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