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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法官办案要经得起群众“横挑鼻子竖挑眼”

2017年03月07日 10:55:04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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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法院”效果凸显

  “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不再是一个时间和速度概念,而是江苏发展的新目标新起点。”3月5日,许前飞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时认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司法已然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高水平小康社会赋予了高水平司法全新内涵,也成为当代法院改革发展的一个全新的思想引领。

  许前飞说,“让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关系到江苏长期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全新命题,在江苏已耳熟能详。要保持各项工作具备长期竞争优势的能力,不仅需要法治的保障,更需要法治的引领;不仅需要制定规则,完善地方立法,也需要赋予这些规则以生命力的司法。这给江苏司法尤其是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新动力。

  据了解,江苏虽然不是司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省份,但是法官员额制改革、审判团队机制改革、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等多项改革措施受到了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同志肯定。“我们仅制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配套文件就达34个。”许前飞介绍说,员额制改革后,江苏法官人均办案将达300多件,人案矛盾特别突出无法避免,这就需要向改革要生产力,通过改革推动司法办案公平公正,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充分肯定的“智慧法院”建设。

  许前飞说,经过一年来的推进建设,在试点的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采用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庭审及办公语音识别为核心配合电子质证技术和云柜技术,形成了覆盖诉讼全流程、全主体的智慧审判一体化集成解决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在东南大学设立的“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首批研究成果之一“同案不同判预警系统”将很快运用于审判实践,在大数据云计算的技术支持下,实现新判决案件的“偏离度”预警功能,为法院统一裁判尺度,解决“同案不同判”,加强监督监管提供支撑,让当事人更多感受到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