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2“十三五”期间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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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指标 |
目标值 |
社会保障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达到90%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稳定在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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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 |
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 |
不超过50% |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
不低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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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支持 |
老年人健康素养 |
提升至10%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 |
3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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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达到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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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化生活 |
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 |
达到50% |
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
2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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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参与 |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
达到12% |
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 |
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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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保障 |
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 |
50%以上 |
第三章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社会保险制度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实施完善和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方案。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以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建立更加便捷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机制。
健全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完善缴费参保政策。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将基本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按规定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地区要统筹施策,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性护理补贴项目的整合衔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益。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