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帮开发商摆平“麻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很多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征地过程中,都会发生一些纠纷,让开发商、包工头很“烦恼”。而这时,他们都会想到莫儒钊。虽然莫儒钊官不大,但先后担任林业、住建两个部门“一把手”,能摆平很多事情。
“1993年,我们成立万宁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2014年更名为宏基晖公司。2006年,我们承揽万宁市公路林项目。2008年,该公司从万宁市林业局取得海南东线高速万宁市和琼海市分界处至石梅湾公路速生林种植项目。”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炳称。
因项目涉及林权纠纷,2009年,杨某炳找到时任万宁市林业局局长莫儒钊请求协调处理相关问题,莫儒钊同意并出面为其协调相关关系。事成之后,杨某炳送给莫儒钊现金10万元。
2014年6月,刘某辉挂靠海南铭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了万宁市仁里河南路市政工程。因项目施工征地过程中受到村民阻挠,刘某辉便找到时任万宁市住建局局长莫儒钊。在莫儒钊的协调下征地工作得以完成,事后,刘某辉在项目工地内送给莫儒钊现金10万元。
2015年初,莫某书挂靠海南金中天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承包了万宁市住建局的中央路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拆迁问题受到居民阻挠,莫某书找到莫儒钊。通过莫儒钊的协调,万宁市政府出面解决了该项目的拆迁问题。2015年3月某日,莫某书送给莫儒钊现金5万元。
与此同时,莫儒钊还收受周某龙5万元、林某书10万元,并出面帮忙协调项目部与道路两边群众的关系等,为包工头们“分忧解难”。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在全国上下都在狠抓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下,莫儒钊也听到了一些关于他的“风言风语”。终于,莫儒钊经受不住巨大的压力,2015年8月5日,他主动至万宁市委联系检察机关配合调查,退缴赃款35万元。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