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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保护开启新时代 哪些民企"冤案"会平反?

2016年12月07日 08:50:54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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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反面临哪些阻力?

  在《意见》出台的第二天,最高法向全国各省(区、市)高院、解放军军事法院等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央将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确定为法院的任务。《实施意见》中说,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是人民法院肩负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

  由此可见中央全力推动错案冤案平反力度之大。然而,平反意味着纠错、追责和赔偿,也意味着对历史旧账的清算。这能顺利推进吗?

  “阻力肯定会有,因为要纠错就会有追责。因此,在纠正冤假错案问题上,应该秉持纠错第一、追责第二的原则。”田文昌解释说,“我不是不想追责,但如果太强调追责,反过来就会影响纠错,导致纠错的阻力会更大。”

  《意见》还特别强调了,要依法予以纠正并赔偿当事人的损失。

  但田文昌认为,财产赔偿也是次位的。“因为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在很多案例中,案件完了财产就没有了,很多案件纠正起来面临一个很大的阻力就是财产赔偿问题,为了不赔偿财产,他们会坚持错误不予纠正。”

  无疑,涉及企业及企业家的损失赔偿,远非自由代价的赔偿那么简单,损失怎么估算?谁来赔?怎么赔?这些都是问题。

  田文昌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举一个例子,就足见经济刑事案件平反之艰难。

  《中国经济周刊》之前曾报道过海南民营企业家赵玉南2004年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该案的判决引起了法学家们的质疑,数十位法学家出具专家意见书认为,赵玉南案仅仅是经济纠纷,而不构成合同诈骗罪。赵玉南为此申诉12年,仍未有结局。在这12年中,最高法以出现新的证据,原审证据之间存在矛盾,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为由,多次启动监督程序,指令再审、提审、发回重审等,全案经历7次审理,6次判决,但地方法院均维持原判。

  “这次最高法的《实施意见》已经非常明确,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特别是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界限,坚决纠正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的错误生效裁判。”赵玉南公司的法律顾问于道哲认为,地方法院无论如何不应无视中央的大局。

  事实上,这恰恰是大多数人的担忧。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能不能真正贯彻落实,尤其是冤案的平反怎么样落实到各级法院去。”顾雏军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达了他的担忧。

  “行胜于言,这必须要做出来才有示范效应,光说口号没用。” 李曙光说,“真正平反一批大案,让大家一看就知道,这是来真的了。”

  顾雏军认为,如果这个《意见》能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一定能凝聚社会各界的力量,同心同德,共建一个繁荣富强的中国。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