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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支付安全:银行账户分类 怎么“绑定”才安心?

2016年11月14日 15:23:45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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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好你的个人账户(链接)

  为了加大对电信网络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人民银行建立了黑名单管理机制,一是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银行和支付机构在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二是对存在重大违规行为被银行和支付机构终止服务的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公安机关认定为违法犯罪活动转移赃款提供便利的特约商户及相关个人、公安机关认定的买卖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等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将其以及由相关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单位拓展为特约商户,黑名单信息也将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对此,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相关负责人提醒公众,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不要贪图小利将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一方面这种行为给不法分子实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个人也可能会因此承担违法犯罪的连带法律责任,并被列入黑名单管理,对自己的经济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身份被不法分子冒用开户,个人名下的其他账户都可能受到一定限制。涉案账户开户人要到银行和支付机构核实身份,出具被冒用身份开户、同意销户的声明。

  这位负责人提醒,重新核实身份时,银行和支付机构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个人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个人进行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个人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银行柜面或者按照银行和支付机构规定流程核实身份即可。二是由于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发起的转账业务,在受理后24小时之内可撤销,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转账撤销玩新的骗术,收款时请务必审慎确认,防止不法分子借机实施诈骗。 (柴 茂)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