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支是红二十五军(后编入红一方面军),于1934年11月16日由河南罗山何家冲出发,1935年9月15日到达陕西延川永坪镇,同陕甘红军会师,合编为红十五军团,途经湖北、河南、陕西、甘肃4省,行程近1万里。
第三支是红四方面军,于1935年5月初放弃川陕苏区,由彰明、中坝、青川、平武等地出发,向岷江地区西进,1936年10月9日到达甘肃会宁,与红一方面军会师,途经四川、西康、甘肃、青海等4省,行程1万余里。
第四支是红二、红六军团(后同红一方面军第三十二军合编为红二方面军),于1935年11月19日由湖南桑植刘家坪等地出发,1936年10月22日到达会宁以东的将台堡,同红一方面军会师,途经湖南、贵州、云南、西康、四川、甘肃、青海、陕西等8省,行程2万余里。由于这4支红军由于都处在敌军的分割、包围之中,在举行战略转移时,出发的时间、地点都不同,行程也各异。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红军长征行程的总和是六万五千里。而人们习惯地把红军“长征”与“二万五千里长征”等同起来,显然是个误会。
“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说法不仅不像洋先生说的“走得没那么多”,而是“走得更多”。当年红军长征所经之地道路崎岖,交通不便,加之沿途还须侦查敌情、探寻道路、迂回穿插、救护伤员,往返行军作战是常有的;再加由于地形不熟,走错路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因此,长征“二万五千里”的说法只少不多,完全符合历史实际,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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