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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协会兼职赚外快? 这事领导干部千万做不得

2017年01月13日 10:26:37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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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案例

  鹤壁市一领导干部

  在律师事务所兼职取酬

  既然有规定,那么对于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会怎样处理?我省纪检监察部门曾通报过相关案例。

  今年6月份,省纪委通报了鹤壁市信访局和公路局两名干部,分别在律师事务所和公路技术咨询公司违规兼职获取报酬等六起违纪典型案例。

  根据通报,鹤壁市委群工部(信访局)副调研员刘来平2004年至2015年,在河南明星律师事务所兼职取酬168630元。今年5月,鹤壁市纪委给予刘来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另一名被通报的违规兼职取酬干部为鹤壁市公路局市区局副局长秦马付。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秦马付在鹤壁市通方公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担任G342淇滨区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期间,收取企业报酬38800元。在纪检组调查前秦马付主动将全部兼职取酬退还。今年5月23日,鹤壁市公路局党委给予秦马付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此外,省委巡视组在向被巡视单位反馈情况时,“兼职取酬”一词出现的频率也较高。

  比如河南工业大学党委,廉洁防控薄弱,违规现象易发,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兼职取酬现象;省文化厅,兼职取酬、滥发奖金补贴等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省科协,乱发津补贴、违规兼职取酬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时有发生。

  可见,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治理活动,确有必要。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