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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让公平正义普惠人民

2016年09月28日 09:15:55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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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最高法明确要求,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登记立案后移送的案件,相关部门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严禁另设立案条件,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对发现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等违规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对过问立案情况的,要全面如实记录,对违法干预立案的,一律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表示。

  2015年的5月1日,立案登记制全面实施。当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门口等待立案的群众摆起了队伍,其中一名律师用拉杆箱带着208起案件的起诉材料来到北京市朝阳法院,耗时9小时全部立案。据媒体报道,这个记录被不断刷新,在第二天的广州,一家小贷公司的代理律师就带来了600个案件。

  “现在立案真是太方便了,以前跑法院立案是个很大的工作量,很多法院有年底不收案的‘土政策’,还有法院跑一趟告诉这个手续不全,跑第二趟又说那个手续不对。现在立案不是问题了。”做了十年律师的许蓉告诉记者,她深刻感受到立案登记制带来的便利。

  数据显示,许律师所言非虚。2015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951.1万件,同比上升24.7%;最高法院受理案件15985件,同比上升42.6%。

  被称为“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在立案登记制后更呈现井喷式发展:2015年,上海市政府作被告的案件与前一年相比增长了将近18倍,北京市各区县政府成为被告的案件数量也比上一年增长了6倍。

  2015年年底,最高法立案庭庭长姜启波接受采访时说:“我们已经把人民法院‘立案难’这顶帽子扔到历史的垃圾堆里。”

  立案制运行一年有余,各地收案趋势还在节节攀升。“今年,我们的收案数再次有大幅度增长,今年新收案件预计要突破10万件,加上旧存的3万件案件,案件总量预计会在13万件左右。”北京朝阳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近日向人民网记者介绍,这意味着,全院280余名法官每人每个工作日平均要结案两起。

  面对困难,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指出,法院不拒收诉状、法官不拒绝审判,是现代司法的应有之义。不管工作面临的压力和困难有多大,都不能成为影响、限制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借口。

  为维护群众的“诉权”,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会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有利于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

  2015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同年1月3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辽宁省沈阳市挂牌,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区。

  家门口的“最高法”,便利了一南一北的群众向上投告。开张第一天,第二巡回法庭就迎来了1000余名群众。第一巡回法庭在挂牌前期也遇到信访量大大超越预估的现状。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