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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10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年09月07日 13:36:12  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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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大连市金州新区杏树街道桃园村党总支书记王守先骗取养老保障金问题。王守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养老保障金5.8万余元。王守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鞍山市岫岩县兴隆办事处平阶村西地组组长吕延军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问题。吕延军利用工作便利,以自己名义虚报50.033亩土地,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17245.38元。吕延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盘锦市辽东湾经济区二界沟街道工作人员杨健套取工程款及向他人行贿问题。杨健利用管理工程之便,采用虚增工程单价方式套取工程款193万余元,期间向他人行贿2万元。杨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辽宁省纪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古仙村文书冯海清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谋取私利和失职问题。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冯海清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5户村民作为项目申请人上报灯塔镇政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利用职务之便,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女儿作为项目申请人上报灯塔镇政府,并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冯海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扶余市得胜镇林丰村村委会原主任刘凯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刘凯私自支取村民于某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8万元,隐瞒截留4750元个人私用。刘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已退回。(吉林省纪委)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