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纠正以权谋私行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作出表率,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行为。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落实办法,做到贯彻中央要求动作要快、行动要真,执行坚决、令行禁止;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每年年底前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上级党组织,防止走形式、搞变通。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日常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项做起,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在改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构。抓好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抓好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薪酬管理等制度。抓好高校和科研院所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学术诚信、基建工程、科研经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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