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一个困境中的孩子被遗忘
在进行孤儿普查时,洛宁县还关注到另一个比孤儿数量更大、亟需政府和社会救助的群体——困境儿童。这些孩子有的是单亲家庭,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长年不在家,或再婚,未成年的孩子失去了依靠,成为“事实孤儿”;有的因父母有病或家庭生活极其困难,孩子得不到基本的照顾;有的儿童有重病或残疾,需要救助。这些孩子虽然有父母家庭,按国家政策不能享受国家养育政策,但是他们可能比有亲戚照顾的孤儿更需要救助。
2012年,洛宁县决定扩大救助范围,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患重病的儿童、残疾儿童、因家庭贫困无力抚养等失去生活保障和生活依靠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困境儿童”纳入政府救助范围。目前全县普查认定的困境儿童达6880名。
洛宁县城郊乡庄上村的十岁儿童程梦柯就是一名困境儿童。2012年初,小梦柯被查出患急性肾积水,右肾要被摘除,即使新农合能报销部分医疗费,但数万元医疗费仍使这个原本就十分贫困的家庭无力承担,正在一筹莫展时,民政部门排查到小梦柯的情况,确认其为困境儿童,给予医疗救助,使小梦柯顺利手术。
2012年,洛宁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困境儿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和县长亲自担纲,民政、卫生、教育等多部门参与困境儿童的救助帮扶,制定帮扶救助困境儿童的相关政策措施,安置困境儿童生活,解决生活、就医、就学及未来就业困难。比如,为排查出的生活极度困难的1563名困境儿童家庭办理低保,每人每月可领到87元至107元的生活补助;为529名无人抚养的事实孤儿发放每月150元的生活津贴,并妥善安置亲属抚养,其中148名事实孤儿被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目前,入住儿童福利院的127个孩子中,就有64名困境儿童。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