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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公安部辟谣新交规8个传言又被网络误读

2013年01月10日 09:01 来源:北京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传言7 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辟谣:公安部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123号令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传言8 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辟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记分。为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有效警示驾驶人,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的记分分值,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记者 林靖)

  【马上就访】

  一线交警:不会只记分不罚款

  前天公安部对网络流传的8个“新交规谣言”统一辟谣。但辟谣消息中,涉及罚款的说法,又被网络误读为新交规只记分不罚款。记者上午采访多位一线交警证实,公安部的辟谣是针对123号令,而“新规”中只涉及了记分调整,至于罚款数额,仍是由各地在《道交法》允许的处罚区间内自行决定。

  例如,“传言一”中涉及超速的问题,除记分外,根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的规定,超速50%以上,可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超速50%以下处以200元罚款。据介绍,本市在处罚罚款额度上限为2000元的违法行为时,常规执行的数额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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