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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根治“善款发霉”事件还应回到法律层面

2012年12月30日 13:35 来源:法制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通过修改法律及其他工作的开展,红十字会比较理想的运营模式是什么?

  乔新生:应该依法设立红十字会信托基金会,负责接收社会各界的善款和政府的拨款;红十字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并且依法向红十字会信托基金会申请善款。红十字会信托基金会承担募捐工作,红十字会及其所属志愿者机构和社区义务工作者机构负责实施各项救助工作。只有实行专款的募集与善款的使用相对分离制度,才能杜绝不良现象,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红十字会的作用。

  慈善机构去行政化

  记者:近年来,我国一些慈善机构面临过信任危机,对于这一类问题应该如何看待并更好地解决?

  乔新生:目前我国的慈善机构都是政府主导,财政资金和善款之间没有很好的区分。慈善机构的行政化是中国当前慈善机构的常态,无论是政府出资设立的社会慈善组织包括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还是慈善机构创办的福利组织譬如儿童福利院和养老院,都带有浓重的行政色彩。慈善机构的行政化不仅导致慈善组织的运营成本居高不下,更重要的是,会把官本位产生的一切问题带入慈善领域,导致慈善事业的变形。此外,对于善款的使用和发放还缺少明确的法律规范。

  从解决之道来看,关于慈善机构的去行政化问题,要从修改现行法律制度入手,把民政系统下属的福利机构以及国家成立专门的慈善组织,改造成为非政府组织,慈善组织不享有行政级别,慈善组织的负责人也不再比照公务员享受各种福利待遇。政府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为慈善组织提供必要的财政经费,但财政经费的使用情况必须张榜公布。

  关于善款的管理问题,可以通过修改我国的公益事业捐赠法,增加有关捐赠善款管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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