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的3个小时,罗金保绝大多数时间背对着20多位前来旁听的亲属。庭审结束后,罗金保被押回看守所,等待判决。
检方指控
检方指控称,2005年5月至2010年6月,罗金保在任石家庄—太原客运专线筹备组组长、呼和浩特铁路局局长、乌鲁木齐铁路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所属10个集团公司以及王浩生、申公元、贾国琪等单位和个人贿赂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00余万元。
国企行贿
●2005年6、7月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向罗金保行贿人民币280万元。
●2005年5月至2008年10月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向罗金保行贿美元10万元,人民币5万元。
●2007年至2009年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向罗金保行贿欧元8万元。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