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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系列贪腐案:罗金保曾上交“坦白说明书”

2012年12月29日 09:36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辩护律师介绍,罗金保之前还退过一笔款项。山西路桥集团原董事长王义堂请托罗金保帮助承揽工程,向其分两次行贿40万元。2009年,王义堂被调查,罗金保先将30万退回给他本人,后将10万元存入呼和浩特铁路局纪委的“廉政账户”。

  被控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律师没有为罗金保作无罪辩护,辩护集中在:有一项指控不构成犯罪;一项指控认定的数额不准确

  罗金保被控的另一项罪名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律师高子程说,这个犯罪事实,是罗金保自己主动交代的,罗金保的“主动”,也得到了检察机关的认可。检察院认为,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为罗金保对检察院的指控基本认可,律师高子程没有为罗金保作无罪辩护,辩护集中在:有一项指控不构成犯罪,一项指控认定的数额不准确。

  高子程认为,罗金保在海南三亚的房子,不是赃物。高说,买卖双方签了合同,是对方卖给罗金保的,罗给了全部房款,对方也没有托他办事。

  北京海淀的房产价值350多万,其中200多万是有人帮他垫付的,剩下的100多万是罗自己付的,“现在公诉机关认为整套房子都属于受贿,查封了。”高子程说,为了争取好态度,罗金保对有些不是受贿所得的财物,也交代是受贿。

  高子程希望法院能在最高刑期以下量刑,因为罗金保“具备从轻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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