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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系列贪腐案:罗金保曾上交“坦白说明书”

2012年12月29日 09:36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称,罗金保是铁道部窝案中间人,山西女商人丁书苗通过罗金保打通与刘志军关系的纽带。舆论认为,罗金保案件审理中,将涉及刘志军和丁书苗。

  辩护律师高子程否认了这一说法。高子程说,丁书苗不是通过罗金保与刘志军结识的。高子程表示,罗金保知道丁书苗与刘志军熟悉,主动联系了这位山西老乡,希望能与刘志军进一步搞好关系。

  在齐齐哈尔市检察院长达18页的起诉书中,通篇没有提到刘志军和丁书苗。

  检察机关指控向罗金保行贿的个人,主要是王浩生和申公元等人。

  王浩生是来自新疆的企业主。检察机关指控,他曾向罗金保行贿1650万元和一辆宝马X6,请托时任乌鲁木齐铁路局局长的罗金保帮助他承揽新疆铁路隧道工程。王浩生的角色还是“牵线人”,他帮助中铁下属公司联系罗金保,获取好处费。

  申公元曾任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局长,他与曾任北京铁路局大同分局分局长的罗金保关系密切。

  2006年,申公元找到时任呼和浩特铁路局局长兼新包神公司董事长的罗金保,表示希望在新包神线某站建煤炭运输站。为此,申公元分两次送给罗金保600万元。

  2010年4月,申公元因为一起瞒报5年的矿难被“双规”,接受山西省纪委调查。高子程说,罗金保当时把600万元退给了申公元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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