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   正文

官方公布调查结果 “黄金大米试验”疑云揭开

2012年12月07日 08:47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黄金大米”米饭系由汤光文在美国进行烹调后,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2008年5月29日携带入境。6月2日午餐时,汤光文等人将加热的“黄金大米”米饭与白米饭混合搅拌后,分发给受试儿童食用。

  2008年5月22日,课题组召开学生家长和监护人知情通报会,但没有向受试者家长和监护人说明试验将使用转基因的“黄金大米”。知情同意书,仅发放了最后一页,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该页上签了字,而该页上没有提及“黄金大米”。

  2008年6月2日,塔夫茨大学伦理审查委员会通过了对NIH项目中文版知情同意书的伦理审批,而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5月22日提前开展了受试对象知情同意工作。塔夫茨大学于2008年批准的该研究知情同意书中未提及试验材料是“转基因水稻”,只是称为“黄金大米”。

  2003年11月,浙江省医科院伦理审查委员会通过了美国NIH项目的伦理审查。2008年项目现场工作转到湖南后,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再次申请伦理审查,王茵根据荫士安提供的材料,私自加盖公章以浙江省医科院的名义向汤光文出具了英文版“2003年的伦理审查结果仍然有效”的证明。

  中方当事人受到处分

  根据相关规定,荫士安被撤销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妇幼营养室主任职务,技术职称从二级研究员降至三级,三年内不得主持科研工作,取消博士生导师资格,撤销党内职务;王茵被撤销保健食品研究所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室主任职务、保健所毒理室主任职务,取消二级研究员推荐资格,取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资格和院伦理委员会委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职称晋升评委会工作,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胡余明被撤销湖南疾控中心主任助理、科主任职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