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是国际劳动标准的必然选择
劳动者的精力和时间是有限的,在疲劳状态下劳动,必然会降低生产效率,同时容易对工作产生厌烦心理。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让劳动者充分享受休假过程,体现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劳动贡献的认可,有利于形成具有人文关怀的企业文化,可以有效避免劳动者的频繁流动,用人单位在管理上反而降低了成本。
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提出任何人都有休息的权利,尤其是享有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定期带薪休假的权利。之后的《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也有类似规定。因此,带薪年休假已经成为国际劳动标准的必然选择。就我国而言,实施好带薪年休假制度,今年“十一”黄金周的堵心现象必将会大大减少。
据悉,牵动亿万中国人神经的《国家旅游休闲计划纲要》(又称《国民休闲纲要》)已经起草完毕,相关部委的会签工作业已完成,正在国务院审批之中,《国民休闲纲要》的出台可以说指日可待。《国民休闲纲要》之所以会牵动亿万中国人的神经,原因之一便是其中关于年休假制度的规定,即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将职工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列入各单位考核指标,并加强职工休息权益方面的法律援助。
《国民休闲纲要》虽然并不具有强制性,但其可为地方政府提供政策依据,必将推动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进一步落实,使带薪年休假制度在法治的轨道上继续前行。
延伸阅读
用人单位为何“敢于”忽视职工休假?
我国劳动力呈现出结构性过剩状况,就业难现象长期存在,劳资双方地位不平等,劳动者常常为保住饭碗不敢向用人单位提出休假的请求,用人单位也不会主动去提及,“两头沉默”导致带薪年休假难以落实的情形在中小企业比比皆是。
同时,用人单位不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也源于违法成本低,甚至低于守法成本。有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专员算过一笔账:一个100人规模的企业,如果让每个职工都休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会增加10万元的用工成本;如果不让职工休假而支付未休假工资,则需要在正常工资之外另行支付20万元;而如果既不让职工休假也不支付未休假工资,因此打官司的员工比例不会超过5%,也就是仅需支付1万元的费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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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带薪休假德国学校错峰放假
法国带薪年休假的时间由员工与雇主协商决定,雇主单方没有决定权,带薪休假期间,法国人可领取“带薪假期”补贴。
德国法律规定员工每年可享有24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但几乎所有的劳资协议都规定员工每年可享有30个工作日的带薪假期。德国员工的带薪假期一般由用人单位安排,用人单位会优先考虑有小孩的员工,而且会提前两三个月作出员工休假安排。为确保员工休假,德国法律还规定学校要错峰放假。
瑞典法律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为25个工作日,有的企业带薪年假长达7个星期。在瑞典,带薪年休假的时间一般由职工和雇主协商,雇主不能随意拒绝职工的休假请求。值得一提的是,职工休假期间的工资甚至要高于正常工作时的工资。
美国和加拿大规定带薪年休假的时间由职工自己选择,用人单位一般不加以干涉。(窦江涛)
[ 责任编辑:芮益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