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谦的报告显示,高官腐败领域集中于经济领域、政治领域,且不少腐败高官同时渗透于两个领域,“复合型”腐败现象明显。
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官员中有31人涉及政治领域的腐败,主要表现是为他人职务升迁变动、人事录用和干预案件处理等提供便利。其中,涉及职务升迁变动即买官卖官19人、利用政治权力干预案件和打击报复举报人者10人、人事录用两人。政治领域的腐败主要集中于买官卖官。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言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买官卖官就是权力和金钱的交换,“你给官位,我给钱”。
一般来说,拥有任命干部权力的人要设定提拔的条件,比如要不要大学本科以上,要不要党校半年学习,“有了这些条件,这些人就去走后门、找资源,就实现了权力寻租。”李成言表示,官员升迁应由民主选举投票决定。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则认为,选拔干部时,民众必须参与对官员的考核,给他们的道德行为打分。“官员生活在群众中,群众对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了如指掌,群众心中一杆秤。”
李成言表示,建立合法的财产申报制度是根本。目前,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都是由各单位的纪检部门负责操作的,“仅仅在党内,先由书记说了算,再交给常委讨论,再上报,再下发,再公布,就完全扭曲变样了”。
“必须要把这项制度纳入法律框架内,使之合法化,用法律的威慑力进行监督。”李成言说,通过法律程序实施财产申报,就不是党组织掌控的问题,而是带有法律强制性,是对社会大众公开的,比如纪检和检察院可以联署办公,完成对财产申报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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