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公务员聘任制之所以受到人们关注,是因为这意味着公务员这个“铁饭碗”可能被打破。
在不少人印象中,传统意义的公务员“能进不能出”。湛中乐表示,其实《公务员法》对于委任制公务员规定了五大退出渠道,包括连续两年考评不称职可辞退等,“问题是,针对公务员的考核要搞好”。
早在深圳市开始试点时,针对我国现行公务员考核制度,就有不少质疑之声,“如果没有严格、精细的考核以及针对考核结果进行的解聘和辞退,聘任制公务员充其量也只是另一种形式的终身制”。
“我们有月度、季度和年度考核,要遵循标准化操作和时间项目管理的要求,年度考核中拿了‘优’才能升职,一次‘不称职’或‘基本称职’,都有可能被辞退。考核表中有很多项,由同事相互打分。”深圳市一名聘任制公务员这样介绍考核制度。
“下一步必须思考怎样才能让考核发挥作用,怎样把合同管理手段用起来,避免轮流坐庄,真正做到奖优罚劣。”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湛中乐看来,公务员考核确实“不好做”,目前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如公务员连续两个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领导干部考核中“不称职”票数超过1/3的将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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