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他介绍,如果“交强险”不够支付赔偿金的话,公司内部还有一种内保形式辅助赔偿。“举一个例子,按照北京市规定,一旦出现亡人事故,需要赔付65万元给亡人家属。保险公司‘交强险’理赔后,还剩下50多万元的赔偿费,就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不敢出事故,出了事故司机根本赔不起。别说‘交强险’会‘失效’,即便保险公司能够按规定做出理赔,剩余20%的赔偿金对司机来说也是笔沉重的负担,这种情况下,司机通常会放弃交给公司两万元风险抵押金,选择另谋生路。”王国华说。
“公司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赔偿时,公司承担事故赔偿金的80%,个人要承担20%,但前提是,事故总额的赔偿金在13万元以内,超过13万元司机就要走人。”一位邓姓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
“‘交强险’中的2000元车损费根本不顶事,我前几天不小心撞坏了一辆私家车的后保险杠,需赔给对方3000元,但并没走保险。因为一旦公司知道还会对我罚款,我们公司还规定,车损费超过6000元就要开除司机。”董姓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尽管北京出租车公司普遍存在内保,可内保的比例也不尽相同。在北京市规模较大的私营出租车公司供职的甘姓司机表示,遇到交通事故赔偿时,个人不仅要承担事故赔偿总额的20%,公司还会作出10%的罚款,让司机承担更多的份额。
“大多数出租车公司的内保都是按照二八比例定的。”上述出租车公司管理人士表示,至于比例的由来,“机动车除了必须投保‘交强险’外,还有‘商险’,‘商险’是‘交强险’的补充,可以按照个人意愿投保,能够扩大理赔的范围和金额。‘商险’中有一个不计免赔险.如果购买了不计免赔险,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100%地理赔;如果没有购买不计免赔险,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只负责80%理赔,剩余的20%由个人赔偿。出租车公司是参照这种方式制定的二八分成,至于合不合理就另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