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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高速公路收取“超时费”乱象调查

时间:2012-05-18 09:01  来源:新华网

  高速确实没有“超时费”说法 “惩罚性费用”是针对逃费

  江西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西省内从未有过所谓收取“超时费”的规定,所有收“超时费”的行为都属违法。

  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周剑光表示,江西省内高速公路从来没有“超时费”这一说法。除了收取国家规定的过路费之外,会依据《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不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强行通过,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逃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除补缴应缴的通行费外,加收2倍应缴票款。

  周剑光表示,一些大客车和货车因为常跑高速,会采取各种手段逃缴通行费,逃费的主要手法有换通行卡、套牌换卡、倒卡等。如换卡为甲车与乙车分别从高速的两向对开,途中交换入口通行卡,再到对方入口邻近的某一收费站缴费离开,这样就少交了大半路费,而逃费车辆的主要特征就是通过时间远远超过正常车辆。“目前查到的大部分有超时行为的车辆都被系统监控证明存在逃费行为。”周剑光说。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由于高速公路收费口的抓拍设备识别能力有限,一些情况下很难识别。因此现在通行的做法就是看行驶时间,一旦有车辆出现超时现象,又没有有效凭证证明,收费站就会通过加收超时费来防止逃费。”但这位业内人士说,并非所有存在逃费行为的车辆都会超时,也有些逃费车不超时。

  北京大成(江西)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强认为,收取“超时费”绝对不是打击“换卡逃费”的最好办法,而如果误伤了真有休息餐饮需要的司机,不仅涉嫌不当得利,还属于滥用职权。管理部门要做的应该是考虑如何针对逃费现象制定出更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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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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