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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规模明年或将调整 公积金制度将改革

2011年10月28日 08:47: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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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公积金条例 齐骥:公积金问题让我头疼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组会议上指出,目前正在积极联合各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齐骥表示,正在实施当中的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允许缴存人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来支付房租,但是只有房租占了收入的一定比例以上才允许提取公积金去缴纳。这个规定,在具体的执行当中,各地不完全一样。有的地方为了管理公积金方便,干脆就不分青红皂白,公积金不允许提取用于住房的租金,只允许个人提取公积金进行买房和房屋的维修。我们也正在积极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对此,姜伟新补充说,公积金条例现在确实到了改革的时候。住建部准备起草报告,向国务院提建议。18年间,情况发生很大变化。姜伟新坦言,住建部四年多,公积金问题一直是非常头疼的问题,因为政策性极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条例不适应目前发展的需要。公积金改革管理越来越成为住建部非常重要的任务。

  企业可自建公租房

  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大城市房价上涨较快,再加上一些城市外来务工人员,造成了一些大城市的住房特别是企业职工的住房十分困难。对此,齐骥表示,今后将更多鼓励企业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就是不给产权解决住房问题,来调动社会积极性,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政府在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投入压力。

  齐骥表示,这种企业建的住宅是按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来销售给本企业的职工,多余的住房由城市政府统一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者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这是2007年国务院24号文件当中的政策规定,现在这个规定仍然在全国各地一些工矿企业执行。

  齐骥进一步说明,允许企业用自用土地建的保障性住房,不同于以往的集资建房,更不同于1998年房改以前的单位集资建的房子。第一,允许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公共租赁住房是为了解决职工的无房住的问题,不是解决改善问题,这里不存在着允许企业利用自用土地来建房,去解决某个级别的人住房还没有达标的问题,这个不在政策允许之内。

  第二,企业建房要纳入城市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当中去,不是想建多少就建多少,要按照城市的统一规定来建设。

  第三,企业建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首先符合城市住房保障对象标准,符合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以此来减少由于企业间状况不同、资源不同,造成更大的不平衡。

  年底前40城市信息系统联网

  “十二五”规划当中指出,要加快住房保障立法,依法强化各级政府的住房保障责任,健全组织机构政策,技术支撑体系,实现住房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并且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立全国住房保障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而目前保障房申请者的基础信息不足,使得管理比较困难。虽然有公示制度,但还是出现如骗租、骗购和权力寻租的问题。

  对此,齐骥表示,去年下半年住建部启动了全国40个城市的个人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目前已将城区内所有现有房屋进行产权登记,包括产权登记的个人住房信息。同时要求去年年底要把信息平台扩大到所有城市所辖的行政区内,将城市区划内国有土地上已登记的住房信息整合起来。

  齐骥预计,信息系统运行后,可达到的“以人找房”的目的。但是目前这个系统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下一步要想实现全方位信息系统,仍需要法律支持。

  对此,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补充说,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比预想艰难。不仅是信息采集,还有信息安全问题。住房信息仅是社会管理信息系统的其中一环,而这一环节推进起来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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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