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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民群体边缘化生存 制度障碍制约其角色之变

2011年07月12日 11:43:12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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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障碍制约新市民角色之变

  采访中,不少基层干部和专家认为,体制和机制的制约是导致新市民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的重要原因。

  与新市民有关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是一个重要问题。新市民理应被纳入城市社保体系,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而事实上,新市民在养老、医疗等方面并未真正取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

  湖南省统计局2010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失地农民成为新市民后在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主要保险中,仅有医疗保险加入率较高,达到70%,而拥有养老保险的还不到17%,有10%以上的人没有任何保障。

  在安徽,从已经建立养老保障制度的地方看,保障方式千差万别,筹资模式不尽相同,标准更是高低不一,效果也是参差不齐。以马鞍山市为例,新市民每月只能领取180元(目前已计划从180元上调至240元)的养老保险,如果算上个人账户35元,最高也只能领取200多元。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陆勤梅介绍,合肥市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发放,现在是每月320元。这相对于1000多元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来说,标准还是很低。

  安徽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汤夺先说,新市民其实面临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市场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新市民的最低生活难以保证,也将影响社会稳定。

  同时,新市民所在社区服务管理的不到位也影响到新市民真正融入城市。社区管理模式是适应城市生活而出现的,长期在农村生活的农民不可能马上适应这样一种管理方式,尤其是对物业管理要缴费难以接受,常常造成物业管理部门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另外,城市中的一些“二元性限制政策”也影响了新市民的城市化。在就业层面,这些新市民除基于自身的因素外,还要受到来自政策上的就业歧视和就业上不良风气的挤压,要么无业可就,要么只能在劳动力市场实现体力型就业。在子女教育方面,他们的子女在入学机会、入学条件、挑选就读学校以及缴纳费用等方面均存在不平等状况。

  采访中一些进城新市民还提到现行征地补偿制度存在补偿标准低,分配不公的问题,这直接影响到新市民的城市生活。记者调查发现,在中西部一些经济基础薄弱的县域,由于财政捉襟见肘,而发展冲动又十分强烈,征拆补偿“打白条”的现象时有发生。

  去年,安徽某地在征地拆迁中给予农民每亩水田3.08万元补偿,可其中的2万元要用来购买保险,剩余的1.08万元还要分3年付清。这一极低的补偿方式,引发了这些进城新市民的强烈不满。

  人的城市化发展后劲不足

  采访中,不少基层干部认为,新市民不仅居住环境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他们的收入渠道和心理状态也发生了重要变化。因此,如何对其从就业观念、文明素质、法制理念、理财意识等方面进行积极引导,解决人的城市化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

  记者调查了解到,有些新市民通过征地补偿,一下“富起来”,由于缺乏相应的理财引导和培训学习,往往容易出现赌博、盲目高消费等行为。在很多新市民集中居住的小区,短时期内会增加两到三成的汽车,一些新市民甚至通过出售保障住房来购买高档轿车,有些还存在攀比心理。更有一些小区,赌风盛行。“赌博输赢额已经从过去的几十元上升到数万元。”一位新市民告诉记者。

  进城后缺乏系统正规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也成为新市民群体面对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束手无策的原因。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一些新市民的就业观念出现偏差,并有进取心不足的现象。一部分新市民因为获得了较多的补偿款,基于眼前生活的安逸,不愿意再从事较辛苦的工作,出现了“高不成低不就”的情况。

  有关调查显示,新市民的婚姻状况和居住地都相对集中,这样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市民与城市更大范围人群的交流和沟通。

  专家表示,并不是拥有了城市户籍就成为市民了,新市民在人的城市化过程中,在理念、生活、生产诸方面都有一个适应及融合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应该更多地为新市民群体创造各种条件,让新市民能够更方便地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参加各种社会互助组织,让每一位新市民找到属于自己的城市角色。(半月谈记者 杨玉华 丁文杰 来建强)

  求解:创新城市管理和服务的启迪

  新市民角色的转化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单项改革或单一政策很难产生实质性作用,只有实现由给房给户口型转变为全面发展型,由政府管理型转变为公共服务型,采取系统化综合措施,才能有效解决新市民城市化的各种问题。

  新市民是个新群体,如何管理和服务好这个新群体,对城市管理者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责任编辑: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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