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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信任危机已来临?职责缺失症结何在?

2017年01月13日 10:38:13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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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模式:

  “小”、“散”问题怎破解?

  一个国家的食品安全水平与其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密切相关。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一个人口大国、食品生产消费大国,但食品产业的规模化、组织化、规范化水平和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完善程度还都较低。食品工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数量巨大。种植养殖环节也是小、散问题突出。

  “目前,我国食品产业组织化、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低,食品产业技术、工艺水平、产业链条和管理水平落后,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制度和机制设置也远落后于实际问题出现的速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连辑指出。

  仅以生猪养殖为例,美国养猪户数仅有7万,我国则有6700多万;美国养殖规模在500头以上养殖户提供的生猪出栏量占全国的96.6%,我国养殖规模在500头以上养殖户提供的生猪出栏量仅占全国的31.5% ;美国4家大型肉类企业所占市场份额超过90%,我国排名在前10位的企业所占份额不到10%。生产经营者规模偏小、数量庞大、高度分散,给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很大困难。

  “小、散、乱不仅仅存在于农业领域。”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秘书长马勇认为,中国食品工业的现状是企业分散、技术薄弱、装备落后。这种现状的直接结果是市场竞争激烈,为了生存,降低直接的生产经营成本,在利益的驱动下,非常容易出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各种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行为。

  专题研讨班上,一些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指出,要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就要强化源头治理,促进食品产业优化升级。要做好“加减法”,以“减”促“加”,淘汰落后生产,整合企业数量,发展优质企业,淘汰落后企业,促进产业集聚。要发展农产品基地化生产、场区化养殖,培育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农业现代化标准化。

  规制体系:

  监管软肋缘何频现?

  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涉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这些部门是按照从原材料到产品、市场、餐桌的顺序进行分段监管。从田间地头到餐桌,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监管部门把关,为公众的食品安全构筑屏障。

  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人们都在质问,我们的监管体系存在哪些问题,为何不能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前“未雨绸缪”。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指出,目前,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多种因素的制约,首先是行政监管力量不足,其次是职能分散交叉,权责不清,三是行业协会、第三方检验机构等中介组织发育不完善,四是监管工作量大、成本高,很容易出现监管的漏洞和死角。

  与此同时,监管依然面临立法和执法的制约,由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现行法律威慑力不够,守法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使得很多企业为了追逐利益铤而走险。因此他建议,应明确“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建立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从中央到地方的工作机制。

  在国外,食品安全的政府管理模式主要有单一部门管理和多部门管理两种,德国、加拿大等国采取单一部门监管模式,美国、日本、法国采用多部门监管模式。实行多部门管理的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建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强化了责任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因多头管理可能出现的职责不清和监管空白。罗云波认为,坚持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以农业标准化作为食品安全的基础,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管理机制是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给我们的具体启示。

  罗云波说,此外,在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普遍存在,并发挥重要的作用。而在我国,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机构不完善,检验机构分属不同部门,缺乏服务社会的意识和积极性。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