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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网络揭贪再起波澜 专家指双刃剑效应渐显

2011年06月03日 22:05:5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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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揭贪背后的民意力量

  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岳晓华认为,随着科技的进步,互联网、手机等新的信息传播平台发展迅速,在网络接入和手机终端的不断普及下,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播报者,成为影响一定圈子和人群的“媒体”。无论是南京被网民曝光的“天价烟”,还是起于网络的广西“日记门”事件,都彰显出在新的传播手段和传播形式下,网络揭贪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岳晓华指出,以网络为代表的信息公开和全民传播格局,使得各种罪恶现象纳入一种更加透明化、公开化、规模化的监督体系中,就反腐败工作而言,无论是对于检察机关的线索获得,还是对于民间的正气表达,都显示出积极作用和良好效果。

  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教授闭伟宁说,对腐败现象进行监督,不仅事关政府、舆论的职责,也是每一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另外,网络具有虚拟性、匿名性的特征,这使得揭贪者处于一种相对“安全”的位置,这会有效减少他们的压力,因而网络揭贪成为不少人选择的方式。

  也有专家指出,自虚拟网络引发并完成的反腐揭贪事件,往往会引起人们对于现实监管系统和部门的质疑,从而使民众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认为真实社会中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力的“假象”。同时,过多负面信息的传播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社会主旋律和主流价值观的影响力,进而不利于良好社会舆论的形成,从而影响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网络揭贪“双刃剑”效应不容回避

  然而,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随着网络揭贪事件不断出现,“人肉搜索”大行其道,个人隐私随意遭到侵犯;“跨省抓捕”时有发生,网络的“双刃剑”效应被放大。

  有专家指出,一方面,网上不乏低俗之风,不少内容打着监督的旗号,进行诽谤谩骂和人身攻击,尤其是声势浩大的“人肉搜索”,容易形成负面的舆论暴力;另一方面,如果有关政府部门消极对待网络上的舆论洪流,很可能对政府公信力造成极大的伤害。

  岳晓华指出,网络及全民参与的监督作用提升了民众的监督权和话语权,有利于培育民众权利意识和公民社会的形成。但由于网络监督主体往往具有自发性、随机性,甚至是盲目性的特征,从而在监督权的行使过程中会因过度揭露而造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其次,网络监督权的行使容易形成意见跟风或者观点的一面倒,从而缺乏对人和事全面客观的评价,形成矫枉过正的情况,不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开展和进行。

  闭伟宁说,贪腐现象古今中外都存在,关键是有没有一种约束贪腐的制度,以及杜绝贪腐的文化。我国目前遏制贪腐的机制有很多,但关键看是否能严格执行。此外,树立一种杜绝贪腐的文化也很重要,要让人感到干干净净的存在是一件光荣的事情。

  有专家指出,网络和其他事物一样具有两面性,但绝不能因噎废食。如何避免消极面,最大限度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应成为社会思考的课题。(记者张周来 吴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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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