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推进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必须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制度建设思路,完善制度建设机制,破解制度建设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当前,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需要在实践中把握住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准确把握权力运行规律,切实加强对从权力授予、行使到运行结果的全过程的制约和监督。首先要完善权力授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科学规范权力运行,是权力得以正确行使的重要保证。要通过改革和创新,建立科学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对权力运行约束不力的问题。着力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权力主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完善各监督主体和监督形式发挥作用的机制,确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结果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
二是准确把握权力制约和监督规律,致力于构建制约监督权力的机制体系。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用系统的理念构建多层次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一般规律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需要以道德制约监督为先导、以权利制约监督为基础、以权力制约监督为核心、以法律制约监督为主线,着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体系,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三是准确把握权力腐败滋生规律,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创新。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切实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易发多发的问题,是当前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一个着力点。在治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金融、司法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的过程中,要重点推进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财税、投资、政府采购、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方面的改革,把推进一批改革措施同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制度紧密地结合起来,着力从制度上规范权力在上述这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运行,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四是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律,统筹推进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方方面面,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既要坚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又要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这个重点,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发挥三者的整体效应;既要兼顾到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个方面,又要注意各项制度之间的相互关联性,使它们成为彼此紧密联系、环环相扣的制度体系;既要注重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又要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张锐、闫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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