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政事业蓬勃发展
(一)民政管理单位逐步壮大。
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各类民政登记管理单位120.9万个,其中:各级民政行政机关3498个,民政事业单位6.8万个,社会组织43.1万个,基层群众自治组织68.4万个,社会福利企业2.3万个。
2009年各类民政登记管理单位职工总数有1038.0万人,比上年增加65.8万人,增长6.8%。其中民政行政机关87542人,民政事业单位53.1万人,社会组织544.7万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277.1万人,社会福利企业154.4万人。民政行政机关人数中,从行政层级情况看,中央级318人,省级3688人,地级13338人,县级70198人;从年龄结构情况看,职工以中青年为主要力量, 35岁及以下21201人,占24.2%,比上年增加了0.5个百分点;36岁至45岁34334人,占39.2%,与上年减少了0.8个百分点;46岁至55岁26254人,占30%,比上年增加了0.4个百分点;56岁及以上5753人,占6.6%,比上年下降了0.2个百分点。从学历结构情况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职工有31622人,占36.1%,比上年增加0.7个百分点;具有专科学历的职工有37049人,占42.3%,比上年减少1.3个百分点;专科以下学历的有18871人,占21.6%,比上年减少2个百分点。
(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
大力发展民政科技事业。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民政科学技术大会,发布了《全国民政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和《全国民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出台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科技工作的决定》。组织实施了“残障人功能康复辅具”、“中国巨灾应急救援信息集成系统与示范”等6项“十一五”国家重点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民政标准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40项标准基础项目研究,完成了56项标准基础研究成果评审验收,组织了65项国家标准和35项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审批发布了49项国家或行业标准。科技和标准化建设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
大力推进民政所辖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人才已纳入国家人才发展总体格局,在165个地区和260个单位开展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命名了首批7个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地区和15个试点示范单位。组织了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2009年全国共有8.4万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有4227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6611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目前,全国累计产生助理社会工作师27259人,社会工作师8419人。民政行业共有社会工作师7953人,比上年增加3761人,增长了1.9倍。其中民政事业单位3001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4189人,社会组织6889人,民政行政机关758人,社会福利企业1057人。民政行业共有助理社会工作师24995人,比上年增加7470人,比上年增长42.6%。其中民政事业单位3873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9073人,社会组织9215人,民政行政机关798人,社会福利企业2036人。大力培育发展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动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全国民政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共设置了45000多个社会工作岗位。
积极开展民政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大力推动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09年共有3510人通过鉴定,其中:原有假肢、殡葬8个鉴定职业2040人,与首次鉴定相比,鉴定等级进一步提高,参考地区进一步增加,通过人员大幅增长;新职业灾害信息员1470人,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有力推动了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责任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