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承认15000元是办案经费
12日13时34分许,坊子区法院执行庭庭长赵世国介绍,陈本涛收取的19000元钱中有15000元交给了执行庭。
录像资料显示,执行局局长郭振宇也承认15000元是办案经费,另4000元是油钱。郭振宇表示,即便陈本涛拿出5万元钱赔偿,该院还会处理相关人员。
代理人黄志宏说,15000元没交给法院前,他多次到法院索要执行款,都被以“领导不在”为由推辞。赞助费打入法院账户后,执行款便转到了公司账上。
对于办案经费一事,法院副院长黄良东拒绝接受电话采访,要求记者到当地政法部门了解情况。
■ 讨价还价(部分)
法院官员:我们的同志错了,你得给他们一个改正的机会。我们这么远过来了,得饶人处且饶人……
陈芹:我要这5万元多吗,我没有要他们倾家荡产,没有把他们逼到死角。
法院官员:就算他现在拿出5万元给你,组织上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你没有给他们任何改正的机会。人家来了,也求着你了。
陈芹:不要这样说话,不是谁求谁。
法院官员:他们跟我说,给我们说说,给我一个机会,我犯错误了,组织还得处理我……不管是组织还是个人,我觉得本身钱不是很多,人家毕竟已经认错了。
陈芹:我想把这个事情作为一个例子来警醒一下他们……
法院官员:今天要强调的是,这是他们个人的行为,法院绝对不可能让他们有这种行为……
陈芹:我只是给他们一个教训而已,作为一种警示。
法院官员:你说给他们警示警示,我们觉得这个态度很好,你这一警示就是5万块……(摘自现场录像)(记者褚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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