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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首次披露治理“牢头狱霸”详情

2011年06月03日 22:10:35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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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场所首提安全文明要求

  在我国,被监管的人有人权吗?他们享有怎样的人权?

  2009年4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其第二部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提出了“保障被羁押者的权利与人道待遇”的具体措施。

  “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仅是保障被监管人员的饮食、起居等条件,确保其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还要保障被监管人员能行使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赵春光郑重地说,这是公安监管系统对社会的承诺!

  今年冬季,甲型流感在我国发病呈上升势头,在杭州市拘留所里,每位在押人员每天除了健康的饮食之外,还能免费服用一粒维生素C,以增强身体免疫力,预防甲流。这个细节传递出全国公安监管系统保障人权的信息。

  “在几十年监管实践中,我国公安机关根据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公安监管的一系列政策要求,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安监管制度。”赵春光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安监管制度虽然是首次提出,但其根植的土壤非常肥沃,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监管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级公安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重新核定了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金额标准,看守所月人均在押人员伙食金额标准平均提高了25元。此举可以更好地解决被监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吃足定量,摄入人体健康所需营养。

  而这得益于2009年6月,财政部与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看守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规定,由财政负担在押人员的伙食费、医药费、衣被费,对看守所公务费等其他费用也提出了足额列入预算予以保障的要求。这使13年前两部委共同制定的标准得以提升。

  赵春光表示,他们正在加强与卫生部的沟通协调,推进符合公安监所实际的卫生医疗工作保障机制的建立。

  据透露,辽宁省公安监管系统已全部实现地市级以上城市根据女性在押人员的数量设置女性在押人员的看守所或者监区,女性在押人员的监管工作完全由女民警管理。

  “这种女性在押人员集中管理制度体现了我国公安监管工作的进步,现在这种尝试正在有条件的省市逐步推广,计划到2011年底公安监管系统实行地市级以上城市女性在押人员集中关押,这样做有利于女性在押人员的心理健康和教育感化。”赵春光说,这只是公安监管场所“文明”的内涵之一。

  赵春光阐释说,这也是公安监管场所首次提出了“安全文明”的要求,而以往只有“安全”的要求。现在提倡既安全又文明,实质上是对在押人员人权的一种尊重,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监管制度的时代特色。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