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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官角色变革 现代“包青天”不再一手包

2016年03月10日 10:27:48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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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包青天”不再一手包

  “刑事诉讼法”修正,配合“最高法院”昨天决议,法官的角色,已由传统的包青天,完全转化为坐听原告、被告攻防后,作出判断的中立裁判者。“最高法院”一名法官说,法官应是人权维护者,不是治安维护者,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200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以前,法官主导案件进行,有时还扮演检察官的查案角色。著名的案例有广三案,当时台中地院法官庄深渊主动搜索“立法院长”刘松藩住处追查案情;板桥地院审理四汴头抽水站弊案,法官黄瑞华也搜索调查伍泽元银行帐户相关资料。

  刑诉法修法后,法官本应中立审案,但因“公平正义维护”但书,法官“补充”介入调查,但法官与检察官联手对付被告的做法受到非议,也造成案件缠讼。

  举例来说,田径好手古金水所涉立荣航空爆炸案,“最高法院”多次以有“应调查而未调查”理由,将古案发回更审,要求下级审介入调查,古被判无罪,检察官又上诉。未来“最高法院”将不再以法官有补充调查义务发回案件,案件会尽速无罪确定。

  又如缠讼10年的郭姓女子裸尸命案,郭女的男友吕介闵已被判刑13年确定;吕一、二审都被判无罪,“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后,改判有罪,有罪的证据之一是法医石台平在法院的证词。未来若检察官举证不足,法官不会帮忙调查,吕或许有无罪定谳的机会。

  一名法官说,检察官慎重起诉并证明被告有罪,理所当然,不能依赖法院代责。

[责任编辑: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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